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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民族的禮法

談虎集 作者:周作人


野蠻民族的禮法

三年前的筆記里有這樣的一條,系閱英國茀來則所著《普須該的工作》(Frazer, Psyche , s Task )時所記之一:

“野蠻禮法對于親屬有規(guī)避之例。非洲班都諸部落男子避其妻母,并及妻黨,不得相見,此外瑪撒等諸族亦然。美洲加里福尼半島及智利土人,英屬幾尼亞之加列勃人等亦同,妻黨之外并及中表,唯以異性為限,蘇門答臘土人亦避妻黨:其意蓋以防微杜漸,著者故以不見可欲則心不亂解之也。班都族之亞康巴人又父避其女,自女成人時始,至嫁后乃止;蘇門答臘之魯蒲人翁媳不相見;加羅林群島土人則父女母子兄弟姊妹互避,不同坐,不共杯盞,男子長成則外宿Fel(未婚男子公共宿所)中;黑島群島之少年亦居外舍,避其母及姊妹,互避名字,并名之部分(非名字而中含有其一部分的一切言詞)亦諱之,母子食不授受,置地令自取;又蘇門答臘之巴爾達人規(guī)避之例亦同。著者引其所著《族徽與外婚》( Totemism and Exogamy )云,‘巴爾達人規(guī)避之俗, 非出于道德之整肅,正由于道德之頹弛 ;巴爾達人以為男女獨遇,即成私通,……荷蘭教士報告中曾云,此種規(guī)則雖跡近荒謬,但在其地實為必要。’案中國古時所定男女七歲異席,授受不親,并考《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之文,禮俗亦正相近,又今婦女亦尚多諱言其名,當亦因名為身之一部,準感應魔術由偏及全之律,易于因緣為奸耳。”

這篇筆記我本來沒有發(fā)表的意思,近來看見浙江省議會里什么人的一篇查辦第一師范男女共學的計畫的議案,竭力主張男女的隔離,我所以將各地規(guī)避的成例紹介給他們,以供參考。倘若他們承認這辦法在中國“實為必要”如荷蘭教士所說,那我也不同他們多辯,不過最后要重復申明一聲,那些實行男女隔離的模范禮法的是蘇門答臘的土人們呵。

以上是民國九年冬天所寫,登在《新青年》八卷五號上面,已經(jīng)是七年前的事了。到了此刻現(xiàn)在,在寫筆記的十年之后,覺得這種禮法在中國實是必要,所以不辭重復再行公布一次,——這回卻是一點都沒有諷刺之意,確是老老實實地,因為,我想,中國人豈但只是蘇門答臘的土人們而已呢?

(中華民國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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