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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手杖

山窗小品 作者:張恨水


二十五 手杖

手杖為時代之裝飾品,非吾國固有老人所扶之杖。然入蜀而后知杖之妙。年來腰足漸弱,而又知杖之不可無。其一,出門即須登坡,攜杖乃若有活欄相隨。其二,蜀地泥滑特甚,霜露之余,土地膏潤如溜,杖則多一足以支體重。其三,鄉(xiāng)間時有犬患瘋病者,于是見垂尾獠牙之野犬,漸有戒心,有杖在握,若武裝護(hù)航,可坦然緩步。其四,谷中富草藏蛇,雖不聞噬人,見之可怖。偶行小徑,有杖則撥草而行,使蛇遙遁。其五,間不免夜出,或無星月,杖可代燈火也。為此五因,出必以杖,偶或忘之,則忽忽若有所失。故常出門數(shù)十步,又匆匆奔回。家人知其故,于茅廬中捧杖迎而送之,于此等境況,輒不免相向作會心之微笑也。

舊有一杖,為閑敲疊石而折。友人遠(yuǎn)自恩施贈一杖,粗如嬰兒臂,漆作烏色,上以墨綠鐫授受者之姓字。余攜之三年矣,漆剝落過半,名字都非,而其為用則如故。友人窺其敝,嘗勸易一新者。予亦嘗諾之,將物色新材。顧入城不攜村,必有他物待攜歸,不容添杖。茍攜杖入城,有故劍在手又不忍棄之。故此杖絕如曹孟德之雞肋,屢欲易新杖而彼買未一日離也。嘗與友人行花溪小徑,以此語之。適有坐專用滑竿者過,聞之而頻點其首,有微嘆聲。余笑語友人曰:“此必用人而有難言之隱者。”友亦笑而點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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