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例第六
隱元年:公及邾婁儀父盟于眜。傳:稱字,褒之也。
七年:滕侯卒。
八年:辛亥,宿男卒。
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
桓二年:秋七月,紀侯來朝。注:稱侯者,天子將娶于紀,與之奉宗廟,傳之無窮,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明當尊而不臣,所以廣孝敬。蓋以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專封也。
莊十三年: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婁人,會于北杏。注:齊桓行霸,約束諸侯,尊天子,故為此會也。時未為諸侯所信向,故使微者會?;腹晦o微者,欲以卑下諸侯,遂成霸功。
冬,公會齊侯,盟于柯。傳: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腹?,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注:諸侯由是翕然信鄉(xiāng),復從再會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
十六年:邾婁子克卒。〔見進黜表〕
二十八年:丁未,邾婁子瑣卒?!餐稀?
閔二年:齊高子來盟。傳:不稱使,我無君也;不名,喜之也?;腹垢咦訉⒛详栔?,立僖公而城魯。
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傳:救言次,不及事也。蓋狄滅之。不言狄滅,為桓公諱也。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
夏六月:邢遷于陳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二年:正月,城楚丘。傳:城衛(wèi)也,蓋狄滅之。注:不書遷與救次者,使若始時尚倉卒有所救,其后晏然無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責之。
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澤。傳: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余為莫敢不至也。注:不進江黃者,為遍至之詞。
三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傳:此大會也,曷為末言耳?〔注:貫澤言盟?!郴腹唬簾o障谷,無貯粟,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注:時桓公功德隆盛,諸侯咸曰無敢不從,曷為用盟哉!故告誓而已?!舶福菏曜ⅲ鹤源藭螅粡团e小國者,從一法之后,小國言從令行,大國惟曹許以上乃會?!?
四年:春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傳:俟屈完也。注:楚強大,卒暴征之,則多傷士眾。桓公先犯其與國,臨蔡,蔡潰,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懼,然后使屈完來受盟,修臣子之職,不頓兵血刃,以文德優(yōu)柔服之,故詳錄其止次待之,善其重愛民命,生事有漸,故敏則有功。
夏,許男新臣卒。注:不言于師者,桓公師無危;不月者,為下盟去月方見大信。
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傳:不稱使,尊屈完以當桓公也;再言盟,喜服楚也。桓公救中國而攘夷狄,卒帖荊,以此為王者之事也。其言來,與桓為主,序績也。
十四年:諸侯城緣陵。傳:城杞也。蓋徐莒脅之。注:桓公德衰,待諸侯然后乃能存之。
十七年:滅項。傳: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腹珖L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注:不言服楚,獨舉繼絕存亡者,明足以除殺子糾滅譚,遂項覆終身之惡。服楚功在覆篡惡之表,所以封桓公,名當如其事也。
十八年:宋公、曹伯、衛(wèi)人、邾婁人伐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zhàn)于甗,齊師敗績?!惨姺ダ?
十九年:宋人執(zhí)滕子嬰齊。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婁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婁。己酉,邾婁人執(zhí)鄫子用之?!惨娭M例〕
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師敗績。傳:偏戰(zhàn)者日爾,此其言朔《春秋》辭繁而不殺者,正也。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zhàn),亦不過此也。注:言朔亦所以起其有君而無臣。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禮,所以敗也。陸戰(zhàn)當舉地。舉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二十三年:庚寅,宋公慈父卒?!惨娭M例〕
二十八年: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zhàn)于城濮,楚師敗績。注:齊桓先朝天子,晉文先討夷狄者,晉文之時,楚與爭強,所遭遇異。
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wèi)子、莒子,盟于踐土。注:不致者,安信,與晉文也。盟日者,譎也。
公朝于王所。注:不書如、不言天子者,從外正君臣,所以見文公之功。〔余詳諱例〕
桓二年: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傳:及者,累也。何以書?賢也??赘缚芍^義形于色矣。注:父者,字也。禮,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君死。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國以名通,明當封為附庸,不絕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
莊十二年:宋萬弒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傳:賢也。仇牧可謂不畏強御矣。注:猶乳犬攫虎,伏雞搏貍,精誠之至也。
僖十年:晉里克弒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傳:賢也。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注:起時莫不背死向生,去敗與成。荀息一受君命,終身死之,故言及,與孔父同義。
桓十一年:宋人執(zhí)鄭祭仲。傳:鄭相也。不名,賢也,以為知權也。涂出于宋,宋人執(zhí)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后有鄭國。古人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
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wèi)。傳:突名,挈乎祭仲也,言歸順祭仲也。
十五年:鄭伯突出奔蔡。傳:名,奪正也。
鄭世子忽復歸于鄭。傳:復正也。
鄭伯突入于櫟。傳:不言入于鄭,末言爾,祭仲亡矣。不言忽之出奔,言忽為君之微也,祭仲存則存矣,祭仲亡則亡矣。注:皆所以終祭仲之言,辟不虛設危險之嫌。
莊元年:齊師遷紀鄑郚。
三年:紀季以酅入于齊。傳:紀侯之弟。不名,賢也,服罪也。魯子曰:請后五廟,以存姑姊妹。注:紀與齊為仇,不直齊。大紀小季,知必亡,故以存先祖之功,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權。言入者,難辭賢,季有難去兄入齊之心。
四年:紀伯姬卒。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十二年:三月,紀叔姬歸于酅。
二十九年:十有二月,紀叔姬卒。
三十年:秋七月,齊人降鄣。八月,癸亥,葬紀叔姬。
莊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陳,葬原仲。傳:通乎季子之私行也,辟內(nèi)難也?!苍斠姽K始例〕
閔元年:季子來歸。
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傳:賢也。注:閔公不書葬,故復于卒賢之。明季子當蒙討慶父之功,遏牙存國,終當錄也。
桓十七年: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注:稱字者,封人無子,季次當立。封人欲立獻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陳。封人死,歸反奔喪,思慕三年,卒無怨心,故賢而字之。出奔不書者,方以起季奔喪歸,故使若非出奔,歸不稱弟者,見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與諸侯親通,故魯季子、紀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錄親,季友、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注:稱侯者,亦奪臣子辭也。有賢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獻舞,國幾并于蠻荊,故賢季,抑桓稱侯,以起其事。
僖二十八年:晉人執(zhí)衛(wèi)侯,歸之于京師。傳:歸之于者,罪已定矣。衛(wèi)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不書,為叔武諱也?!洞呵铩窞橘t者諱讓國也。〔詳貶誅絕例諱例〕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來聘。傳:吳無君無大夫,此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讓國也。《春秋》賢者不名,此何以名?許夷狄者,不壹而足也。季子所賢也不足乎?季子許人臣者必使臣,許人子者必使子也。注:季子讓在殺僚后,豫于此賢之者,移諱于闔閭,不可以見讓,故復因聘起其事。
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吳弒其君僚。注:不書闔閭,為季子諱,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殺,讓國,闔閭欲其享之,故為沒其罪。月者,非失眾見弒,故不略之。
成十三年:曹伯廬卒于師。
十五年:晉侯執(zhí)曹伯,歸之于京師。注:為篡喜時。
十六年:曹伯歸自京師。傳:執(zhí)而歸者,名。曹伯不名,而不言復歸,易也。公子喜時在內(nèi)也。喜時者,仁人也,內(nèi)平其國而待之外,治諸京師而免之自京師,言甚易也,舍是無難矣。注:與內(nèi)臣子致公同,文欲言甚易執(zhí)。歸書者,賢喜時為兄所篡,終無怨心,而復深推精誠,憂免其難,非至仁莫能行之,故書起其功。
昭二十年:曹公孫會自摐出奔宋。傳:奔,言自畔也。不言畔,為公子喜時之后諱也?!洞呵铩窞橘t者諱讓國也。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之諱也。注:以喜時之讓,除會之叛。不通摐為國,如通濫者,喜時本正,當立,有明王興,當還國。明叔術功惡相除,裁足通濫也。
昭三十一年:黑弓以濫來奔。傳:文何以無邾婁?通濫也。賢者子孫,宜有地也。賢者孰謂?謂叔術也,讓國也。絕之則為叔術,不欲絕。不絕,則世大夫也。大夫之義,不得世。故于是推而通之也。注:如不□(此處原文為方框字),系邾婁,文言濫,黑弓來奔,則為叔術賢,心不欲自絕于國,又觸天下,實有濫,無以起新通之文。如□(此處原文為方框字)不絕邾婁,文言邾婁濫黑弓來奔,則嫌氏邑,起本邾婁世大夫。因就大夫竊邑奔文通之,則大夫不世,叔術賢心不欲自絕,兩明矣。主書者,在《春秋》前,見王者起,當追有功,顯有德,興滅國,繼絕世。
宣十七年:壬午,公弟叔肸卒。注:稱字者,賢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祿,終身于貧賤。禮,盛德之士不名,天子上大夫不名。《春秋》,公子不為大夫者不卒,卒而字者,起其宜為天子上大夫也??鬃釉唬号d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舶福浩湟蛞皇乱娰t者,如齊襄、伍員之復仇,公子結、士掞、郤缺之制命,子反、華元之專平,國佐之不辱命,曹蒨之去君,行父之代執(zhí),嬰齊之待命,歸父之復命,曼姑之守義,魯莊之追戎,公子手之憂內(nèi),隨文張義,非特褒不悉載列。〕
釋曰:昔者孔子論列春秋列國卿大夫之賢如衛(wèi)寧俞、齊晏嬰、鄭公孫僑之倫,詳矣。顧于《春秋》絕少概見,何哉?蓋《春秋》垂法萬世,不屑屑于一人一事,而諸賢又無殊尤絕異之行,可以為世立教,故別錄于諸弟子之記,其慎也如此。是以論王政,則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又曰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六者行,而王政立矣?!洞呵铩纷I稅畝、田賦,謹權量也;改制質(zhì)文,審法度也;詳官制,修廢官也;嘉死位,興滅國也;明氏族,繼絕世也;褒賢良,舉逸民也。故王者之治,將欲養(yǎng)民興學,莫先建侯。進邾、宿,封滕、薛,明元功也;崇紀子,廣孝也;詳桓、文,重牧伯也;宋襄功未逮而有志焉,貴志也;楚莊、秦穆雖賢,僅使之長帥族類,相與親諸華漸王化,中國之政,罔或干焉,辨內(nèi)外也。將欲興滅繼絕,又莫先辨賢。義動天地,忠貫日月,誠沮金石,貪生惡死之世,未之或尚也,為表三人焉,曰孔父、仇牧、荀息。苞桑社稷,柱石國家,權輕重之義,別尊親之倫,容悅事君之朝,莫之或究也,為表三人焉,曰祭仲、紀季、季友。修明仁義,敝屣千乘,忘身以紓難,顯功以救過,頑懦鄙薄之俗,賴以不亡也,為表五人焉,曰蔡季、吳札、衛(wèi)叔武、曹喜時、邾叔術。貪夫高張,廉貞不名,舉世混濁,清士乃見,不滑于物,不攖其寧,其志可則,其行可尊,古之逸民,今未見其匹也,為表一人焉,曰公弟叔肸。嗚呼!智名勇功,后世所以開國承家者,其秉禮度義,則相與詬病,以為不祥,而《春秋》所貴乎持世,乃在此不在彼,為上可以知取人,為下可以知勉學矣。今小民有罪,則能以法治之,有善則不能賞,而爵祿所及,未必非有文無行之士,是以賢不肖混淆,而無所懲勸。是宜修《春秋》舉賢之制,而唐宋以來試士之法以次漸廢,則朝廷多伏節(jié)死義之臣,而閭巷多砥行立名之士。斯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之要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