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守常全集》題記

南腔北調(diào)集 作者:魯迅


《守常全集》題記

我最初看見守常先生的時候,是在獨秀先生邀去商量怎樣進行《新青年》的集會上,這樣就算認識了。不知道他其時是否已是共產(chǎn)主義者??傊?,給我的印象是很好的:誠實,謙和,不多說話?!缎虑嗄辍返耐酥?,雖然也很有喜歡明爭暗斗,扶植自己勢力的人,但他一直到后來,絕對的不是。

他的模樣是頗難形容的,有些儒雅,有些樸質(zhì),也有些凡俗。所以既像文士,也像官吏,又有些像商人。這樣的商人,我在南邊沒有看見過,北京卻有的,是舊書店或箋紙店的掌柜。一九二六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們槍擊徒手請愿的學(xué)生的那一次,他也在群眾中,給一個兵抓住了,問他是何等樣人。答說是“做買賣的”。兵道:“那么,到這里來干什么?滾你的罷!”一推,他總算逃得了性命。

倘說教員,那時是可以死掉的。

然而到第二年,他終于被張作霖們害死了。

段將軍的屠戮,死了四十二人,其中有幾個是我的學(xué)生,我實在很覺得一點痛楚;張將軍的屠戮,死的好像是十多人,手頭沒有記錄,說不清楚了,但我所認識的只有一個守常先生。在廈門知道了這消息之后,橢圓的臉,細細的眼睛和胡子,藍布袍,黑馬褂,就時時出現(xiàn)在我的眼前,其間還隱約看見絞首臺。痛楚是也有些的,但比先前淡漠了。這是我歷來的偏見:見同輩之死,總沒有像見青年之死的悲傷。

這回聽說在北平公然舉行了葬式,計算起來,去被害的時候已經(jīng)七年了。這是極應(yīng)該的。我不知道他那時被將軍們所編排的罪狀,——大概總不外乎“危害民國”罷。然而僅在這短短的七年中,事實就鐵鑄一般的證明了斷送民國的四省的并非李大釗,卻是殺戮了他的將軍!

那么,公然下葬的寬典,該是可以取得的了。然而我在報章上,又看見北平當局的禁止路祭和捕拿送葬者的新聞。我也不知道為什么,但這回恐怕是“妨害治安”了罷。倘其果然,則鐵鑄一般的反證,實在來得更加神速:看罷,妨害了北平的治安的是日軍呢還是人民!

但革命的先驅(qū)者的血,現(xiàn)在已經(jīng)并不希奇了。單就我自己說罷,七年前為了幾個人,就發(fā)過不少激昂的空論,后來聽慣了電刑,槍斃,斬決,暗殺的故事,神經(jīng)漸漸麻木,毫不吃驚,也無言說了。我想,就是報上所記的“人山人海”去看梟首示眾的頭顱的人們,恐怕也未必覺得更興奮于看賽花燈的罷。血是流得太多了。

不過熱血之外,守常先生還有遺文在。不幸對于遺文,我卻很難講什么話。因為所執(zhí)的業(yè),彼此不同,在《新青年》時代,我雖以他為站在同一戰(zhàn)線上的伙伴,卻并未留心他的文章,譬如騎兵不必注意于造橋,炮兵無須分神于馭馬,那時自以為尚非錯誤。所以現(xiàn)在所能說的,也不過:一,是他的理論,在現(xiàn)在看起來,當然未必精當?shù)?;二,是雖然如此,他的遺文卻將永住,因為這是先驅(qū)者的遺產(chǎn),革命史上的豐碑。一切死的和活的騙子的一迭迭的集子,不是已在倒塌下來,連商人也“不顧血本”的只收二三折了么?

以過去和現(xiàn)在的鐵鑄一般的事實來測將來,洞若觀火!

(一九三三年五月二十九夜,魯迅謹記。)

但恐怕是自己當時沒有留心這一篇,是T先生要我做的,因為那集子要在和他有關(guān)系的G書局出版。我誼不容辭,只得寫了這一點,不久,便在《濤聲》上登出來。但后來,聽說那遺集稿子的有權(quán)者另托C書局去印了,至今沒有出版,也許是暫時不會出版的罷,我雖然很后悔亂作題記的孟浪,但我仍然要在自己的集子里存留,記此一件公案。十二月三十一夜,附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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