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字《殷虛文字類篇》入《待問》篇,《甲骨文篇》入《附錄》,于省吾釋 ,云即
即
,齹
謂齒參差,又云蹉跎就足言,齹
就齒言,則似又謂齹
為失齒,猶蹉跎為失足也。案于說非是。初期文字往往一字數義數讀,后世更于其形體亦各加區(qū)別,故古者一字往往當于后世數字。即就
之一形言之,或為蟲,或為它,或為蟲,或為蜀,或為
,或為蜎,或為禹,其流萬端,其源則一而已爾。學者若狃于近習,一概以蟲若它釋之,則拘于墟矣。
金文《秦公 》禹字作
,從
從
。
其本形,
即又,象人手執(zhí)之,與
加
作
同意。
之本形既只作
,則
于此即禹之初文。
與
同。此從
從
,當即齲字?!墩f文》“
,齒蠹也”,重文作齲?!夺屆め尲膊 罚骸褒x,齒朽也,蟲嚙之齒缺朽也?!薄镀!酚?
字,云“齒病朽缺也”,丘主切,即齲之異文,從蟲從齒與契文合尤為此字當釋齲之切證。
齲一作 ,亦可證此蟲即禹之初文。他辭有卜疾齒之文,“甲辰卜□(原文此處為□)貞
,齒隹……”此卜齲猶卜疾齒耳。若齒參差或失齒,則焉用貞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