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為
卜辭曰:
“乙丑卜, 貞我
為?!?
“□□(原文此處為□), 貞
為?!?
“丁卯, 貞我
為?!?
“乙丑, 貞我
為?!?
“丙申卜, 貞
為?!?
“丁酉卜, 貞
為。”
“
為?!?
“丁未卜, 貞我為
。”
“丁未卜, 貞我為
。”
“丁未卜, 貞勿為
?!?
“乙丑卜, 貞我勿為
。”
“丁卯卜, 貞我勿為
?!?
“貞勿為 ?!?
“勿為 ?!?
以上各辭孫海波先生釋之曰:“云‘我為賓’,‘我勿為賓’,猶言‘我其為客’,‘我其弗為客’,賓即賓客之義也?!卑笇O說未確。稱“為 ”者七例,稱“
為”者,益以孫所未引之“貞
為”且八例,“為
”可訓(xùn)“為客”,然則“
為”亦可訓(xùn)“客為”乎?余謂
他辭多作
,一作
,又作
,皆用為動詞,此作
亦非例外。其含義,在此因文辭過簡,未可確指,要不外賓儐擯等文所有諸義?!盀椤蹦恕?
”之賓格,當為名詞,即媯姓之媯。媯古祇作為,金文《陳子子匜》《司寇良父壺》及《
》并以為為媯,《論語·述而》篇“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釋文“為本作媯”,并其比也。卜辭為字或為人名,或為國族名,或為地名,亦無從肊度?!稌虻洹贰袄褰刀趮倹I”,《史記·陳世家》“昔舜為庶人時,堯妻之二女,居于媯汭,其后因以為氏姓,姓媯氏,然則此字殆與傳說中之舜有關(guān),此亦研究古史之新資料也。至卜辭“賓媯”或作“媯賓”者,“賓”為外動詞,古代文法,例得倒置于賓格之前,而在否定語中尤為習(xí)見。“我勿媯賓”即“我勿賓媯”,猶《詩》之“亦不女從”即“亦不從女”,“天不我將”即“天不將我”也。若釋“為賓”為“為客”,則“為”為系詞Copula,“賓”為名詞性的表詞,二者斷不容倒置。此本我國文法中不易之定律,今但舉古書中“為賓”二字連用者二事:為賓為客,獻酬交錯,名者實之賓也,吾將為賓乎?試將二“為賓”易為“賓為”,復(fù)成何文義?此事關(guān)系古代文法者甚鉅,故為詳辯之如此。又為字于卜辭中除上揭各辭外,尚未一見,而各辭中之為實當讀為媯,是就目前所知,卜辭中尚無訓(xùn)作為之為字,此又古文字學(xué)中之一有趣現(xiàn)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