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胡適

陳獨秀通信集(第二卷·1923-1931·無注釋版) 作者:陳獨秀


適之兄:

蔡稿款望速速結(jié)束,因弟為彼代借之款催還至急也。此弟事,非蔡事,求吾兄務(wù)必提前辦一下。至托至托。

弟仲甫 白〔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shuitoufair.cn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