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胡適
陳獨秀通信集(第二卷·1923-1931·無注釋版) 作者:陳獨秀
適之兄:
蔡稿款望速速結(jié)束,因弟為彼代借之款催還至急也。此弟事,非蔡事,求吾兄務(wù)必提前辦一下。至托至托。
弟仲甫 白〔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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