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翦類
臘月桑枝津液未行,正月桑枝萌芽未出,宜及時修翦,四月飼頭蠶,採葉不翦枝,五六月飼二蠶,將應(yīng)去之條,連枝葉并翦,須留一尺或二尺,擇粗壯者一二枝全留之,如不養(yǎng)二蠶,則頭蠶採葉時,并翦繁枝,今年修翦不過時,則條長肥美,次年桑葉必早發(fā)。
枝條少,則葉肥,其應(yīng)刪有八,必不可留,曰枯條,曰細(xì)小不堪之條,曰瀝水條,向下垂也,曰刺身條,向裏生也,去一留一,曰駢指條,枝并生而留旺也,留少去多,曰冗脞條,稠雜叢生也,不可留而留,日遠(yuǎn)揚,日腳科,遠(yuǎn)出細(xì)長也,根下細(xì)條也,如欲為壓桑之用,則暫留,否則砍去。
樹不可太高,高則礙採,須去梢留杈,大約小桑身留一尺,枝四層,每層各留一尺,共計五層,高五尺,每樹共留十六枝,又大桑身留三尺,樹枝兩層,每層各留一尺,共計三層,高五尺,每樹共留二十五枝,以后每年翦條,均比齊老瘢,照舊樣翦之,凡五層及三層,每年照數(shù)翦留,不令再長,凡十六枝及二十五枝,每年照數(shù)留存,不必多留,如此,則樹頭皆成拳形,條柔枝嫩,葉闊如掌,且樹身大而不高,尤便採摘。
本年移栽之接本桑,五年內(nèi)分為五層,頭年離地一尺,翦去梢子,以后每年均以次序,翦法不可錯亂。
翦梢之后,即抽出新條,俟葉大如錢,留好條兩枝,其馀旁出枝條,概行刪去,所留枝暫不翦梢,此一層修翦也。
第二年春天,又長新條,除所留兩枝外,馀皆刪去,俟本年冬蠟月,再將所留兩條翦去梢子,其形如杈,每杈各留一尺,此二層修翦也。
第三年春天,又長新條,立夏后,將第二年所留兩枝上,各留兩枝,共四枝,馀皆刪去,所留四枝,暫不翦梢,俟本年冬臘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將此四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三層修翦也。
第四年春天,又長新條,立夏后,將第三年所留四枝上,各留兩枝,共八枝,馀皆刪去,所留八枝,暫不翦梢,俟本年冬臘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將此八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四層修翦也。
第五年春天,又長新條,立夏后,將第四年所留八枝上,各留兩枝,共十六枝,馀皆刪去,并將十六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五層修翦也,以后不再留杈,每年立夏后,將十六枝上嫩條枝葉,一并翦下,摘葉飼蠶。
壓枝插條,應(yīng)用接本桑上之枝與條,以后不必再接,今年壓,次年移,即以移之年為第一年,今年插,次年不再移,即以插之年為第一年,凡五年內(nèi)去梢留杈,均與接本桑同。
大小桑秧,移栽翦梢,俟抽條長葉,留粗枝一條,今年移栽,次年接換,須將本桑斜翦,離地留一二寸,接后,芽條出自本桑者,必須摘去,出自接頭者,俟高一二尺,留好條一枝,馀皆刪去,冬臘月將所留之條翦去梢子,離地高尺許,為第一層。
第二層留兩杈,第三層留四杈,第四層留八杈,第五層留十六杈,均照接本桑法。
接本桑,以移栽之年為第一年,每年留一層,留五層為五年,大小桑秧,今年移栽,次年接換,以換年為第一年,留五層亦五年,若以移年為第一年,留五層便是六年,其初,移栽太密,今年移,次年換,三年須再移,以移年為第一年,留五層亦是五年,若以初栽年為第一年,留五層便是第七年。
凡修大桑樹,只分三層,將五大枝上,各留五小枝,共二十五枝,馀概翦去。
原有大桑樹,冬臘月將樹身鋸斷,離地留三尺,此一層修翦也。
第二年春天,新條抽出,至四月翦桑飼蠶時,擇肥壯者留五枝,其馀旁枝概刪去摘葉,所留五枝,暫不翦梢,俟本年冬臘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將此五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二層修翦也。
第三年春天,又復(fù)抽條,至四月翦桑飼蠶時,將所留五枝上,又各留五枝,共二十五枝,其馀旁枝概刪去摘葉,所留二十五枝,暫不翦梢,俟本年冬臘月,及次年清明前,再將此二十五枝各留一尺,翦去梢子,此三層修翦也,以后再不留杈,每年將立夏后二十五枝上所生嫩條,連枝帶葉,一并翦下,摘葉飼蠶。
翦修合式,則桑之四面,圓如雨蓋,儻缺而不圓,須於缺處多留數(shù)枝。
桑栽三年以上,有芽葉不旺者,或樹老中空者,穀雨時以硬木貼樹身,將枝條全行砍去,樹身距地留一三寸或五六寸,立夏后不宜此法,砍后以土封瘢,并以肥土壅樹四圍,旱則澆之,自然復(fù)茂。
地桑與樹桑不同,樹桑去梢留杈,修翦齊杈上老瘢,地桑不去梢,修翦必須靠土,移栽后俟桑芽出土四五枝,每一顆留一二條,馀皆靠土翦去,次年靠土割條摘葉,割后每一根盤,又出數(shù)芽,留四五條,馀皆靠土翦去,以后根漸旺,條漸多。
又地桑壓枝者,俟臥條生芽,狀如耙齒時,約五寸留一芽,馀皆剝?nèi)ァ?
又地桑五年后,根相交,則不旺,春時將相交之根砍斷掘去,添糞土澆水,及得甘雨,復(fù)見暢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