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誤

集外集拾遺補編 作者:魯迅


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誤

記者先生:

我在《又是古已有之》里,說宋朝禁止做詩,“違者笞一百”,今天看見副刊,卻是“笞二百”,不知是我之筆誤,抑記者先生校者先生手民先生嫌其輕而改之歟?

但當(dāng)時確乎只打一百,即將兩手之指數(shù),以十乘之?,F(xiàn)在若加到二百,則既違大宋寬厚之心,又給詩人加倍之痛,所關(guān)實非淺鮮,——雖然已經(jīng)是宋朝的事,但尚希立予更正為幸。

(某生者鞠躬。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shuitoufair.cn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