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下看見《時事新報》館的同事蔣介民君的辦公室里來了一位女賓,身上穿了一套灰色中山裝,頭上披著短發(fā),初看上去似乎是一位男賓,聽了她的清脆的聲音,才知道“他”是“她”,不是“他”。我聽她高談闊論,口若懸河,就知道她不是一位平凡的女子。后來她走了之后,我為好奇心所動,就問蔣君她是怎樣的一位“她”。
據(jù)蔣君告訴說,她是上海法科大學(xué)的畢業(yè)生,現(xiàn)任南京特別刑事法庭的書記官,和他是同級的學(xué)友。蔣君又說,她自在學(xué)校里起,向來就不愿講戀愛,要終身從事于法律事業(yè)。她在學(xué)校的時候,有一位敬慕她的男友,硬要和她講戀愛,跟來跟去,跟個不休!她不勝其煩,老實對他說她是不講戀愛的,但他仍繼續(xù)實行他的“緊跟”主義,后來她把她的妹子介紹給他,嫁了他,才告一段落。
蔣君和我談的時候,適館中另一同事余瑞生君也在旁。這位余老先生靜悄悄的聽著,聽完之后斜著嘴開玩笑的對蔣君說道:“不嫁!像你老蔣的‘照會’,誰要嫁給你!現(xiàn)在未曾找到意中人當(dāng)然不嫁,等到有了意中人便嫁了!不嫁!”
我們以為得到愿嫁的人就嫁,未得到愿嫁的人就不嫁,倒也是很正當(dāng)?shù)膽B(tài)度。不過要能自立,才能如此自由。
嫁不嫁是個人自由的事情。一個女子自動的不嫁,用不著旁人反對;不過我以為“嫁”是“常道也”,“不嫁”不足為訓(xùn),所以我們對于“不嫁”主義也不愿意提倡。我們所要特別喚起注意的,是這位女士有了專門的學(xué)識,有了獨立經(jīng)濟能力,(聽說她現(xiàn)在月薪一百四十元,當(dāng)然可以自顧了。)便不難有她的自由,嫁不嫁倒似乎不是我們所要注意的事情。
“美國大城中女子,大半在二十二歲以外出嫁。在未嫁之前,十六歲以上,除在校求學(xué)者,可說完全都在外做事。大約十六歲以上的女子,個人經(jīng)濟無一不獨立?!保ㄔ斠姳究硭氖迤谖膛康摹睹绹呐印?。)我們以為美國女子的婚姻比較的自由,做人比較的自由,其重要樞紐也就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