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育英堂事宜

麻姑山志 作者:左宗郢


儲書左宗郢

《十三經(jīng)解詁》四套

《春秋貫玉》一套

《春秋左傳注

評測義》二套

《資治通鑒綱目》十二套《蘇文忠全集》五套《朱子語錄》四套

《漳州正學書院會規(guī)》一冊《能仁書院會規(guī)》一冊《崇正書院會約》一冊

訓文左宗郢

夫成宏大家與王唐諸公輩,假令今日如在其一種真血脈,斷不隨時受變者,文章妙訣,其奇取之于機,其正取之于理,其致取之于情,其實取之于事,其藻取之于辭,自有一段精光可動人處。總要識得破,莫妄廢精神。要尋他意脈之源委,要將他一味真種,生出無限顆粒,如果核之仁,枝葉干根,無不自其中一點發(fā)生。要想象他當時光景,要揣摩他擔斤兩去處,更不必別尋蹊徑,墮落野狐禪也。第當從容默會于幽閑寧定之中,自超然有得于語文點劃之處,到那妙境直入,風云變態(tài),仍拋卻本文有字處,直悟到那無字處,所謂“一句坐中得,片心天外來”者是也。其未得也,掃開胸次,如孤月寒潭,一塵不掛,靜帖帖地;一物不礙,活潑潑地。其既得也。其既得也,如巨鱗縱壑,躍然而往,神情蕩漾,悠然自得,天水相忘,方才稱大手筆,方才是得個中趣味人。我自王、唐,我自瞿、薛,勿謂成宏大家今不可復(fù)也。愿同志勉之。

會規(guī)

一、立出入循環(huán)簿二本,請印府臺,每風輪本堂諸生二人,令各執(zhí)其一,議每年二月十五日于育英堂新舊交收,以司本歲出人。如所印簿完,交于府庫,仍另立新簿,一照前款開列。簿首仍清府印,以后繼此循環(huán)。

一、每年首事諸生,于二月十王日合建文昌清醮一壇,即以十六日為會文之始。繼此每月一會。凡本山肄業(yè)諸生,每月三會。至十一月十六日止。

一、會期既定,合郡諸生,凡有志者,聽其自至,本堂即備供給,每人約費若干,大約以二三十人為率。如多,即分派數(shù)班,庶主會者得以照應(yīng),不致亂雜無序。

一、會文以三首為額,二、三、八、九月間課五篇,本年主會者,匯送主盟,拔其尤者選刻,仍標其目曰“鄔老師育英堂課業(yè)”。

一、本堂議立門役一人,以司啟閉,兼辦會日薪水。其養(yǎng)贍取給本堂公田之稅,量所入多寡,以為全半之酬。

一、每歲于二月初旬,主計者將本年值會二人姓名及某日會期,粘寫二紙于府縣兩學門壁,庶諸生得以先期報名,知所向往。

一、會中額例數(shù)若干,少文每篇罰若干。如無文冗食,罰出本日之費。庶不致混擾,以虛盛舉。

一、田租交納主入計者,至秋成之日收貯,本堂依時出糶,以給公用。其每會供應(yīng),料度人數(shù)多寡,以付司出之人。

一、每年約所費,供應(yīng)有馀若干,交納府庫,以聽善葺本堂。其或修理所費浩大,主出計者預(yù)先經(jīng)營,每月各輟一會,約其費,以作修補之用。

一、本會諸生,繼此登科者,議助訪銀拾伍兩;登第者,議助匾銀叁拾兩。以作本堂廣置贍田之需,兼以助修葺增號舍之用。其助銀置田數(shù)目,仍登簿勒石,以志不朽。

一、每年挨次掌司出入,必須二人。其間出仁宦游者,各舉忠實有志子弟為代,或本堂與會諸生,務(wù)在公忠不欺之士。其或掛冠林下,亦當督率子弟,不時勸課山中。其或玩為故事,欺蔽怠懈者,神明共罰之。

鄔郡公置立育英堂會田段、租數(shù)開后:

一段早田,坐落觀前,計早租谷柒擔,官佃人寧雄三。

一段早田,坐落雷山上,計早租谷陸擔捌斗柒升伍合,佃人危鑾六。

一段早田,坐落黃陂橋頭,計早租谷陸擔叁斗,佃人吳貴八。一段早田,坐落觀前貓兒坵,計早租谷伍擔捌斗,佃人徐玉

十二。

一段早田,坐落觀前排上,計早租谷肆擔伍斗伍升,佃人吳貴十八。

一段早田,坐落觀前排上,計早租谷一,官佃人羅茂一。牌行

巡按江西監(jiān)察御史韓為置田贍士以隆作養(yǎng)事。本院近經(jīng)巡歷盱江,見麻姑山書院聿新,聚集多士,講學肄業(yè),彬彬稱勝。訪得此中賢有司業(yè)已捐俸置田,為之贍給,第恐人數(shù)日增,租利有限。本院觀風茲土,樂觀厥盛,合行量助以示作興。為此,仰府官吏照牌事理,即便動支本院贖銀伍拾兩,行令該縣就便平賣膏腴田畝,常年收租解府,聽候諸生供給。公費田糧,查照學田事例扣租抵納,毋得貽累里遞。仍將賣過田畝刊成書冊,以垂永久。牌具動過銀數(shù)繳查須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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