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破壞約法的人擁護約法

陳獨秀隨感錄 作者:陳獨秀


有了新國會就沒有約法,有了約法就沒有新國會,這是人人都知道的。想不到新國會的議員,也主張國會議憲的權(quán)柄是約法賦與的,不許旁人代勞。王郅隆竟電告北方代表,說國會根據(jù)約法,應(yīng)該擁護。冤哉約法,破壞的是他們,擁護的也是他們,這件事剛巧和北方軍人通電反對軍人干政同時發(fā)生,可算是“無獨有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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