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論宋儒注經(jīng)
趙甌北(翼)《陔馀叢考》論宋儒注經(jīng)之謬,有可取之處,記其一二:
(一)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史繩祖《學(xué)齋占畢》曰:“利固圣人所不言。至于命與仁,則《論語》`中言仁者五十三條,言命者亦不一而足。此豈罕言者?蓋‘與’當(dāng)作‘吾與點(diǎn)也’之‘與’解。”
〔適按〕此亦不必然。
(二)孟子去齊宿于晝。
邢凱《坦齋通編》謂晝當(dāng)作畫。
(三)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忽忘,勿助長也。
倪思謂“正心”二字乃“忘”字之誤。謂“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忘,勿助長也”。
重一“勿忘”字,文更有致。
〔適按〕此說極有理。原讀“而勿正心勿忘”本不通,宋儒強(qiáng)為之說耳。惟適意下“勿忘”二字,乃后人讀原抄本者見“正心”二字之誤,故為改正,另書“勿忘”二字于原稿本之上(或?yàn)槊紩?,或?yàn)閵A注)。后又有轉(zhuǎn)抄者,不知“勿忘”即改“勿正心”三字,故于“勿正心”之下又并收“勿忘”二字耳。此項(xiàng)訛誤,在西國考據(jù)學(xué)中名“旁收”(Incorporation of Marginalia),乃常見之誤也。
(四)馮婦搏虎章:
原讀“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敝苊堋豆镄岭s識(shí)》謂當(dāng)如下讀法:
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
“士則之”以與下文“其為士者笑之”相對(duì)照也。
〔適按〕原讀非不可通,惟“則”字略不順耳。周讀法頗可喜。袁枚《隨園詩話》亦載兩則:
(一)蘇州袁鉞,號(hào)青溪,解《論語》“唯求則非邦也與”“唯赤則非邦也與”,以為皆夫子之言,非曾點(diǎn)問也。人以為怪,不知何晏古注原本作此解。
〔適按〕何晏于此兩語并無注,惟邢昺疏作如此解。
(二)宋王旦怒試者解“當(dāng)仁不讓于師”之師字作眾字解,以為悖古,不知說本賈逵。
〔適按〕孔安國、邢昺俱以師作師弟之師解,朱注蓋本此耳。
總之,宋儒注經(jīng),其謬誤之處固不少,然大率皆有所循。后人不知宋儒集注之功之大,徒知掇拾一二疵瑕以為宋儒詬病,非君子忠厚存心之道也。
宋儒注經(jīng)之功,非以之與漢注唐疏兩兩相比,不能得其真相。漢儒失之迂而謬,唐儒失之繁而奴。宋儒之迂,較之漢儒已為遠(yuǎn)勝,其荒謬之處亦較少。至于唐人之繁而無當(dāng),(邢昺以百八十四字注“學(xué)而第一”四字,孔穎達(dá)以千六百四十字注“俟我于著乎而”三語)及其不注經(jīng)而注注之奴性,則宋儒所不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