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捐 納

盛世危言 作者:鄭觀應(yīng)


捐 納

甲午后續(xù)

捐納一途昉于漢之納粟得官,本衰世之政,而行之于今幾視為《終南》捷徑,竊以為此必須改革者也。

何則?官所以維持公道,若私心不絕,則必公道不明。捐納者仕版未登,債臺先筑,勢必剝民償欠、蠹國肥家。其或稱饒富、號素封者,而以錢買官,亦復(fù)同于壟斷,縱使清廉自矢,亦不能取信于人。夫鬻爵賣官乃弊政之尤,此蓋古昔權(quán)臣乘便營私,借是以竊朝綱而收物望,所謂拜爵公朝、受恩私室也。今之捐納幾同市道,明相授受因無慮此。且捐班中正多奇士,明白世事或勝于科甲之人。今欲一旦驟行廢之,天下懷才求仕者,得毋因此而觖望?不知吾正欲使天下之人,人人皆可以為官,天下之士,人人皆可以從政。惟必先廢乎此,乃能興乎彼耳。

且夫捐納之中,亦有數(shù)等。抱理煩治劇之長而屢試不售,懷御侮折沖之略而資格不符,捐納不行則其人何以表見?矧與其奔競權(quán)門、夤緣竊爵,孰若輸資國帑得遂明揚?此捐納之實情也。今吾將于數(shù)等之中,為取才之方而公之以選舉。若存捐納之一途,則才將以無所鼓勵而自廢。以廢才而授之政,非所以重名器也。官者出與民間辦一切公事者也,其人而有能,則人必樂其為官。是官無求于人,而人有求于官。夫至人求而后為官,名器之重則真重矣,其能副乎民望可知也,其能善于從政可知也。以是治民,民必蒙其福。蓋其人地與民相近,情與民相親,必能視民事為己事,而于職自無廢弛,民自日征其悅服矣。官民一氣,而世或不治者,未之有也。而非先廢捐納不可。

夫取才者視其法之真?zhèn)?,以真法取才,則真才出,而偽才去矣。以偽法取才,則偽才進(jìn),而真才亡矣。今當(dāng)振奮之初,事求實效必自官場始。而官尚清廉,必自廢捐納始。官之大患曰貪,捐納者輸資于國而欲取償于民,求其不貪,安可得乎?夫國家不患有謀利之人,而特患其謀利之不善。蓋利賴不興則民生不遂,民生不遂則國勢必衰。則何不令捐官之人轉(zhuǎn)為商賈,作商得財,人皆仰之。作官得財,人皆鄙之。孰得孰失,不待智者而自辨矣。

中國民殷物阜,世之席豐履厚者最喜于邀爵秩以為榮。捐納若設(shè),則國家亦有所資。捐納者當(dāng)給以虛銜,而不畀以實官,是或一道也。至于豪商大賈、巨室富家,或樂善好施,或急公奉上,亦宜寵之以簪纓,榮之以衣頂,以勵庸流,用知勸勉,亦為情理兼盡,惟不可使之身臨民事。

夫捐納之弊,其害已至于不可問。即使旅進(jìn)旅退無所短長,而捐納之例存,則為官失治平之本領(lǐng),捐納之例廢,則從政得稱職之真才。張弛之機,實系乎此。

蓋捐納既停,則凡人一技之長、一藝之擅皆可以為官,而有志于技藝者無不見其專長獨擅,凡一法之善、一事之能皆可以入政,而留心者愈眾。孰得而掩其所善、沒其所能?如是,又何俟乎捐納也哉?且天下之才有以鼓勵之則無限量,吾將以無限量者收才,才皆入吾夾袋之中,是無才非吾才矣。蓋捐納留則才隘而私,捐納廢則才廣而公,必然之勢也。

民既不捐官而為商,宜令民間糾合公司大興商務(wù)。如利藪可興、辦有成效者,國家給以稱頌功牌。若生意不前折閱負(fù)累者,國家許其報窮免究。如此而商務(wù)不振者未之有也。今華商之善賈,雖西人亦自愧弗如。捐納一廢,則善攻心計之流皆轉(zhuǎn)而為斗智投時之舉,而國家之陰受其利者多矣。

且夫人之所重惟利與名,使為賈者不得為官,則人或以商務(wù)為濁流而鄙夷不屑,乃為官者正不嫌其為賈,則人將以商務(wù)為正路而黽勉以圖。商賈中如有品行剛方、行事中節(jié)者,人必舉以為議員以辦公事,是求利中不失其求名之望,求名中可遂其求利之心。況官由眾舉而來,磊落光明,此捐納者之婢膝奴顏聲價百倍矣。

故捐納行雖欲求好官決不能得,捐納廢雖不欲求官,而官將辭之不得矣。且也捐納廢而后好官出,好官出而后公道明,公道明而后民志暢,民志暢而后國運昌。我國家宜知所務(w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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