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篇有錄無書說敘

史記研究 作者:傅斯年


《漢書·司馬遷傳》云:“十篇缺,有錄無書?!睆堦淘唬骸斑w沒之后,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補缺,作《武帝紀》《三王世家》《龜策曰者列傳》,言辭鄙陋,非遷本意也。”又十篇有錄無書說,亦見于《漢藝文志》。東漢人引《史記》,無與此相反者。衛(wèi)宏漢《舊儀注》云:“太史公作《暴帝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魏志·王肅傳》云:“帝(明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nèi)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對曰,司馬遷記事不虛美,不隱惡,劉向、揚雄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材,謂之實錄。漢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覽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兩紀有錄無書。后遭李陵事,遂下蠶室。此為隱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遷也。”按,衛(wèi)宏所記,每多虛妄(如謂太史公位在丞相上),明帝之語,有類小說,固不可遽信,然必東漢魏人不見《景紀》,然后可作此說,否則縱好游談,亦安得無所附麗乎?子長沒后三百年中,十篇缺亡,一旦徐廣裴骃竟得之,在趙宋以后,刻板盛行,此例猶少,在漢魏之世,書由絹帛,藏多在官,亡逸更易,重見實難,三百年中一代宗師所不見,帝王中秘所不睹,而徐裴獨獲之于三百年后,無是理也。故十篇無書之說,實不可破,而張晏所舉,《景紀》外固無疑問,《景紀》之亡,則衛(wèi)說王傳皆證人也。今本十篇之續(xù)貂俱在,清儒多因而不信張晏說,即《史記志疑》之作者梁君,幾將《史記》全書三分之二認為改補矣,反獨以《景紀》《傅傳》為不亡,是其疏也。今試分述十篇續(xù)貂之原,以疏張晏之論。

《景紀》 《景紀》之亡,有《衛(wèi)書·王傳》為證,無可疑者。然梁君曰:“此紀之文,亦有詳于漢書者,如三年徙濟北王以下五王,五年徙廣川王為趙王,六年封中尉趙綰為建陵侯,至梁楚二王皆薨,班書皆無之,則非取彼以補也。蓋此紀實未亡爾。”不知此類多過《漢書》之處,皆別見《史記》《漢興以來諸侯表》《惠景間侯者表》中,記載偶有出入,然彼長此短,若更據(jù)《漢書》各表、各傳以校之,恐今本《史記》無一句之來歷不明也。補書有工拙,此書之補固工于禮樂諸書,然十篇之補不出一人,詎可以彼之拙,遂謂工者非補書耶?且張晏舉補者之名,僅及一紀一世家二傳,未云其他有補文,則此十篇今本非出于一手甚明矣。

《武紀》 此書全抄《封禪書》,題目亦與《自敘》不合。太史公未必及見世宗之卒,而稱其謚,此為其偽不待辯也。錢大昕《考異》云,“余謂少孫補史,皆取史公所缺,意雖淺近,詞無雷同,未有移甲以當乙者也,或魏晉以后,少孫補篇亦亡,鄉(xiāng)里妄人取此以足其數(shù)耳”。

《漢興以來將相年表》 梁云,“案,《表》云,孝景元年置司徒官,不知哀帝始改丞相為大司徒,光武去大乃稱司徒,孝景時安得有此官(此說自清官本始),又述事至孝成鴻嘉元年,殆自表其非材妄續(xù)耶”?按,梁說是也。此篇當是據(jù)《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記,參以《太史公自敘》,“國有賢相良將,民之師表也。維見《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賢者記其治,不賢者彰其事,作《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諸語敷衍而成者。其中竟有大事記,作表有此,本紀何為者?(又《國除削爵亡卒》,在他表均不倒文,在此篇獨倒,明其為后人所為也。)

《禮書》《樂書》 《禮書》抄自《荀子禮論》,《樂書》抄自樂記,篇前均有太史公曰一長段,容可疑此書僅存一敘,然《禮》《樂》兩書之敘,體裁既與《封禪》等書不合,且其中實無深義,皆摹仿太史公文以成之敷衍語。即如《樂書》之敘,開頭即是摹十二諸侯表敘語,然彼則可緣以得魯詩之遺,此則泛泛若無所謂。是此兩敘皆就《漢書·禮樂志》中之故實,摹子長之文意,而為之;今如將此兩篇與諸表之敘校,即見彼多深刻之言,存漢初年儒者之說,此則敷衍其詞,若無底然,亦無遺說存乎其中,更將此兩篇與《漢禮樂志》校,又宜見其取材所自也。

《兵書》 今本目中題律書,然就自敘所述之意論之,固為《兵書》也,今本乃竟專談律,又稱道“聞疑”,強引孫吳,以合自敘,愈見其不知類。此篇初論兵家,次論陰陽,末述律呂,雜亂無比。漢魏入《樂書》不存,惜不能就其所據(jù)之材料而校核之也。張晏稱之曰《兵書》,蓋及見舊本,《顏書》據(jù)今本《律書》駁之,不看自序文義,疏誤之甚。

《三王世家》 《三王世家》之來源,褚先生自說之,其文云:“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而解說之?!?

乃今本《三王世家》竟有太史公曰一段,且謂燕齊之事無足采者,為此偽者真不通之至。子長著書之時,三王年少,無世可紀,無事可錄,故但取其策文,今乃曰其事無足采者,是真不知子長為何時人,三王當何年封矣(三王當元狩六年封)。

此篇“王夫人者”以下,不知又是何人所補,然此實是漢世掌故及傳說之混合,與禮樂諸書有意作偽者不同也。

《日者列傳》 此書之補,褚先生曰以下者,應(yīng)在先,司馬季主一長段,又就褚少孫所標之目,采合占家之游談,以足之者也。此篇中并引《老子》《莊子》于一處,而所謂莊子者不見今《莊子》書,意者此段之加,在晉初,彼時老莊已成一切清談所托,而向郭定本《莊子》猶未及行耶?

《龜策列傳》 此亦刺取雜占卜者之辭為之,“褚先生曰”以下,當是舊補(但直接“褚先生曰”數(shù)句頗疑割裂),其前一大段,及記宋之王事,又是敷衍成文,刺取傳說以成此篇未缺之形式者,應(yīng)為后來所補?!度照摺贰洱敳摺穬善脑~鄙陋,張晏、司馬貞俱言之。

《傅靳列傳》 此全抄《漢書》者,末敷衍毫無意義之替以實之。稍多于《漢書》處,為封爵,然此均見《史記》《漢書》諸表者。周傅高祖十二年以紲為蒯成侯,在擊陳豨前,然擊豨在十年,《漢書》不倒,抄者誤也。

綜上以觀,褚先生之補并非作偽,特欲足成子長之書,故所述者實是材料及事實之補充,且明題褚曰,以為識別。若此諸篇之“太史公曰……”者,乃實作偽之文,或非張晏所及見。補之與作偽不可不別也。褚補《史記》不只此數(shù)篇,然他處補者尚有子長原文,褚更足之,此數(shù)篇中有錄無書,故補文自成一篇,張晏遂但舉此也。故此十篇中有褚補者,有非褚補者,非褚補者乃若作偽然,或竟是晉人所為,蓋上不見于張晏,下得入于裴書耳。偽書頗有一種重要用處,即可據(jù)以校古書。有時近本以流傳而有訛謬,偽書所取尚保存舊面目者,據(jù)以互校,當有所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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