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一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憲法與行政法學科帶頭人,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顧問,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第十四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及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主任。1957年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曾任杭州大學副校長、浙江大學副校長、浙江工商大學校長和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1993年起享受國務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評為中國首屆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1997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2022年被評定為國家文科一級教授。 自1990年以來,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英國愛丁堡大學、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德國基爾大學、法國馬賽大學等作過訪問學者或學術交流。長期從事憲法與行政法、法律適用學研究,出版著作20余部,發(fā)表論文百余篇。2011年3 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講解《推進依法行政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