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法也是人的健康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是為了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凈化、消滅動物疫病,促進養(yǎng)殖業(yè)發(fā)展,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公共衛(wèi)生安全和人體健康制定的法規(guī)。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導讀》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吉炳軒作序,由總則,動物疫病的預防,動物疫情的報告、通報和公布,動物疫病的控制,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動物診療,獸醫(yī)管理,監(jiān)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十一章構成,并附有動物防疫法修訂前后對照表、國外動物防疫法律制度等文件資料,對動物防疫法進行了全面詳細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