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專門機關業(yè)績考評辦法作為評價刑事訴訟專門機關工作業(yè)績的重要制度,對我國整個刑事訴訟活動所產生的影響是遠遠超乎想象的。科學、合理、規(guī)范、嚴謹且符合刑事訴訟規(guī)律和特點的考評制度無疑會對整個刑事訴訟活動產生積極影響,有利于充分調動刑事訴訟專門機關和專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他們行為的規(guī)范性和實效性。相反,不規(guī)范、不科學、不嚴謹、不合理且背離刑事訴訟活動和規(guī)律的刑事訴訟專門機關考評制度則會嚴重阻滯刑事訴訟的規(guī)范高效運行,導致專門人員的行為失范,導致無辜者遲遲無法從刑事訴訟中解脫出來,有罪者無法受到正當法律程序的保護,甚至會助推冤假錯案的生成。例如以往司法實踐中的撤案率的考評造成了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即使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不愿或者不敢及時撤銷案件,無罪判決率則直接催生了我國司法實踐中極為突出的無罪判決難的問題,其結果則是嚴重背離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的現代刑事訴訟法治要求,進而出現錯案難現、錯案難糾等司法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