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軍,男,1974年10月6日出生,安徽省蕭縣人,四川宜賓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四川酒都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四川省涼山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研究方向:憲法與行政法。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在西北政法大學讀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8年6月至2015年5月,在宜賓學院工作。在宜賓學院工作期間,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掛職鍛煉。2005年10月到2008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學讀書,獲法學碩士學位。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參與中央政法委雙千計劃,在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先后發(fā)表《強制執(zhí)行的制度分析》、《行政訴訟中巡回法院設置的理性思考》、《論人大代表的專職化》、《論人大的監(jiān)督權》、《人民陪審員制度與人大監(jiān)督》、《法律援助介入信訪案件的路徑探討》等論文30篇,主持院級課題2個,廳級課題1個,參與教育部課題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