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國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現狀
第一節(jié) 國家語言文字事業(yè)發(fā)展的總體狀況
一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普及
二 語言文字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三 我國語言服務產業(yè)的發(fā)展
四 各民族語言文字的保護
五 國家語言能力和國民語言能力建設
六 語言文字法律體系的構建
第二節(jié)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的歷程及現狀
一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的發(fā)展歷程
二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的現狀
三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的困境
第二章 我國語言文字的立法需求與應對
第一節(jié)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中的立法需求分析
一 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權保障與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二 社會多元利益協調與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三 政府機構改革及職能轉型與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四 語言文字的趨同性和多樣性與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五 規(guī)制新興領域——網絡領域治理的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六 應對全球化挑戰(zhàn)和弘揚中華文化與語言文字立法需求
第二節(jié) 語言文字法治建設困境的突破與立法回應
一 基點:語言文字法律體系的健全與完善
二 語言文字立法的高質量發(fā)展
三 語言文字的回應型立法
四 結論:立法回應對策
第三章 我國語言文字立法模式的構建與完善
第一節(jié) 語言多樣性時代的語言權利
一 語言多樣性時代語言權利的勃興
二 語言權利保障不力引發(fā)的問題
第二節(jié) 管理思維主導下的現有語言文字立法之檢討
一 管理思維導向的語言文字立法路徑
二 現有立法未能明晰界定相關權利與權力間的關系
三 現有立法未能有效平衡通用語言與非通用語言之間的權利關系
第三節(jié) 構筑基本權利立法模式的現實基礎與理論問題
一 我國采行基本權利立法模式的社會基礎已經具備
二 采行基本權利立法模式應處理好的理論問題
第四節(jié) 系統(tǒng)推進語言文字立法的具體措施
一 在憲法中增設“語言文化多樣性”和“語言權利”條款
二 制定語言文字權利保護的綜合性立法
三 進行非通用語言文字的專門立法
四 進一步推進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立法
第四章 我國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健全與完善
第一節(jié) 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建設的指導原則
一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原則
二 通用語言文字與非通用語言文字保護相結合原則
三 維護國家文化主權與保障公民語言文字權利相統(tǒng)一原則
四 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完備與內在協調相統(tǒng)一原則
第二節(jié) 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立法進路
一 語言文字法的制定
二 語言文字法的修改及配套規(guī)定的完善
第三節(jié) 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制度與機制保障
一 語言文字治理領域的職權配置
二 語言文字治理體制改革:語委統(tǒng)籌、部門支持、社會參與
三 語言文字治理機制創(chuàng)新:查處、防控、參與、監(jiān)督
四 語言文字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五 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建設的配套保障
第四節(jié) “通用”與“非通用”雙維的語言文字法律法規(guī)體系建設
參考文獻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改建議稿)
附錄2 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guī)定(試擬稿)
附錄3 地方立法:“廣東省語言文字規(guī)定”(立法建議稿)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