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國際海底地理實體命名工作,中國大洋協(xié)會辦公室分別在2016年和2018年組織編寫出版了《中國大洋海底地理實體名(2016)》和《中國大洋海底地理實體名(2017)》(以下簡稱《名錄(2017)》),是目前我國非常齊全的深海海底地理實體名錄,填補了我國在國際海域海底命名工作的空白,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睹洠?017)》收錄的252個國際海域地名大多選自由大洋地理實體命名工作組(以下簡稱“地名工作組”)建立的地名數(shù)據庫,以《詩經》體系為主。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地名提案提交至國際海底地理實體命名分委會(SCUFN),我國提交的提案也面臨著逐年劇增的壓力和挑戰(zhàn),如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專名受到SCUFN委員誤解,部分專名被認為不夠通俗易懂,我國提案的審議也受到較大的阻力。針對上述問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于2018年11月28日印發(fā)了《關于對外提交海底地名提案專名命名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通知,對我國向國際組織提交海底地名提案的專名命名進行了規(guī)范。在《指導意見》的指導下,2019年我國提交SCUFN的提案統(tǒng)一采用“群組化”、紀念發(fā)現(xiàn)地理實體時的自然現(xiàn)象、形象化詞語等方式命名,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命名理由,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