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國家開始推行農民住房抵押試點工作,而現行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相關規(guī)定對將來農民住房抵押權到期實現造成許多障礙,這些障礙的解決關系到農民住房抵押貸款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和持續(xù)發(fā)展。因此,深入研究和系統(tǒng)分析農民住房抵押權實現問題對深化農村土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顯得尤為迫切,對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加快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農民住房抵押權實現問題研究》通過對農民住房抵押權設立的法理分析和實現的一般考察,提出了阻礙和影響農民住房抵押權實現中的受讓人范圍狹窄、房地一體的限制、居住權利保障與債權實現沖突、產權交易市場不健全四大問題。通過對其多層次多角度深入系統(tǒng)的論證和分析,提出了完全放開受讓人范圍、構建房地分離模式下法定租賃權制度、平衡協(xié)調居住權利保障與債權風險防范、健全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平臺建設的具體建議,得出了農民住房抵押設立的正當性、受讓人范圍完全放開的可行性、房地分離下法定租賃權制度的適用性、居住權利保障與債權風險防范沖突的協(xié)調性、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對抵押權實現的重要性等主要研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