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稿對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的范疇、分類、權力屬性等理論問題進行深層次理論分析,并對域外刑法修訂權與解釋權配置制度加以研究借鑒,以立法權與司法權之糾葛為研究起點。選取實證與思辨為支撐點、微觀與宏觀雙重指導的研究范式,深刻剖析解釋性立法和立法性解釋出現的現實根源,從不同維度加以檢視與思量,論證說理逐級展開,層層遞進。通過從應然和實然兩個維度為論證提供可選擇的雙向進路,為刑法修訂和刑法解釋尋找理性刑法坐標,以在堅守罪刑法定原則前提下,以最經濟的立法方式實現相對穩(wěn)定的刑法文本與絕對多元的社會現實之對接。作者認為,將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進行比較研究是解決當前諸多理論問題的一把鑰匙,厘清兩者之間的界限才能使刑法修訂和刑法解釋各歸其位、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