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職工代表大會的若干基本問題
1、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什么關系?
2、企事業(yè)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中處于什么位置?
3、怎樣理解和把握職工代表大會是企事業(yè)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
4、非公有制企業(yè)為什么也要堅持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5、職工代表大會是一個什么性質的機構?
6、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應由誰來建立?
7、工會在職工代表大會中履行哪些職責?
8、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需要上級工會審批嗎?
9、職工代表大會與會員代表大會能“兩會合一”嗎?
第二章 職工代表選舉、罷免、補選及履職應關注的問題
10、怎樣確定職工代表的人數?
11、職工代表的結構有哪些要求?
12、哪些人可以當選為職工代表?
13、企業(yè)聘任的職業(yè)高管、民營企業(yè)老板(合伙人)能當選為職工代表嗎?
14、勞務派遣工能當選為職工代表嗎?
15、職工代表應具備哪些條件?
16、怎樣選舉職工代表?
17、選舉職工代表應注意哪些關鍵問題?
18、罷免、補選職工代表應注意哪些關鍵環(huán)節(jié)?
19、職工代表享有哪些權利?
20、職工代表應履行哪些義務?
21、什么是職工代表提案?
22、職工代表怎樣撰寫提案?
23、哪些人可以作為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第三章 職工代表大會職權應關注的問題
24、怎樣理解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25、如何把握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的定位?
26、設定職工代表大會職權應考慮哪些關鍵因素?
27、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普遍具有哪些職權?
28、國有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具有哪些職權?
29、城鎮(zhèn)集體所有制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具有哪些職權?
30、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具有哪些職權?
31、區(qū)域(行業(yè))職工代表大會具有哪些職權?
第四章 職工代表大會召開應關注的問題
32、職工代表大會一年召開幾次?
33、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應注意哪些事項?
34、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候選人應符合哪些要求?
35、專門委員會(小組)的職責和組成人員有哪些要求?
36、預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37、大會主席團的職責和組成有哪些要求?
38、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有哪些主要程序?
39、職工代表大會運行中應注意哪些具體問題?
40、哪些事項應由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41、什么情形下可以罷免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
42、民主評議企業(yè)領導人員是怎樣進行的?
第五章 職工代表大會結束之后應關注的問題
43、職工代表大會之后涉及哪些后續(xù)工作?
44、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選舉、罷免、補選后應履行哪些程序?
45、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通過后應履行哪些程序?
46、職工裁減、分流、安置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適用哪些企業(yè)?
47、公開職工代表大會事項應注意哪些問題?
48、怎樣推動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事項的貫徹落實?
附錄
1.《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集體所有制企業(yè)條例》
3.《企業(yè)民主管理規(guī)定》
4.《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guī)定》
5.《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召開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