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執(zhí)行法律文件解讀·總第184輯(2020.04)》收錄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試點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發(fā)布第22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等重要文件。疫情發(fā)生以來,對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及對公共衛(wèi)生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通過一個專門決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緊迫?!度珖嗣翊泶髸瘴瘑T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時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打贏疫情阻擊戰(zhàn)、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時,該決定的出臺對于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態(tài)保護和公共衛(wèi)生安全意識,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推動生態(tài)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也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推進“訴源治理”機制建設,積極引導各類主體化解矛盾糾紛.推動形成了矛盾糾紛化解“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工會作為代表職工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群眾組織,負有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在參與化解勞動爭議方面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些地方工會會同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新模式,取得顯著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總工會經過深入調研,通過試點,總結、提煉、推廣各地實踐經驗,對有關工作進一步作出規(guī)范、提出要求,不斷完善和拓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對于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積極意義。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對國家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公眾健康和安全至關重要。我國建立網絡安全審查制度,目的是通過網絡安全審查這一舉措,及早發(fā)現(xiàn)并避免采購產品和服務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帶來風險和危害,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毒W絡安全審查辦法》的出臺,為我國開展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