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的“神話”:摩梭文化遺產的民族志研究》的主要結論是:1.作為身處后現代語境中的人類學研究者,我們要如何通過民族志的書寫來揭開“文化遺產”的重重面紗,繼而開啟對“文化遺產”一詞內涵的理解與反思,是亟待思考與探討的問題。遺產的邊界是模糊的,文化遺產的邊界更為模糊,因為人類對于文化的界定本來就是模糊的。對于文化遺產的研究必然是多元的、多視角的,有官方的遺產話語,也有民間的遺產話語;有學者的遺產話語,也有文化精英的遺產話語;有游客的遺產話語,也有摩梭人的遺產話語,如何識別并解讀這些關系之間“中心與邊緣的張力”,如何在由政府、學者、文化精英、游客與摩梭人錯綜復雜的張力關系組合構成的異質化文化遺產話語場域中找到一種平衡,是文化遺產保護的真正要義所在。2.摩梭文化的特征主要體現在以家屋為導向的兩性走訪制、沒有父系稱謂的親屬制(kinship terminology)、母系繼嗣、沒有婚姻單元(conjugal unit)的大家庭、女性在文化中的核心地位等方面以及與這些文化相適應的一整套意識形態(tài)。以往研究中的不足和盲點是在對涉及摩梭人宇宙觀和人觀的深層文化的研究遠未深入。而這些深層的文化表述,多的是在作為摩梭人族群信仰的“達巴”口述經中。達巴經中所隱含的宇宙觀和人觀,經過漫長歷史的潛移默化,多已成為百姓日常踐行的深層意識。對摩梭村落的達巴儀式、口述經和達巴師開展深入的研究,不僅是進一步認識摩梭深層文化的當務之急,也是落實摩梭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舉措。摩梭人有一套公認的“地方性知識”,包括的內容既有各種生活技能、倫理道德,又有神話傳說,此外還有各種儀式和信仰,這些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成體系的“地方性知識”。對摩梭文化遺產的保護基于對這些“地方性知識”的深度研究。3.摩梭人對自己文化的解釋和理解與學者、精英和地方政府存在著差異。因而在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上,摩梭人對于文化遺產的處理方式和態(tài)度需要得到真正的了解和尊重。另外,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充分調動摩梭人的主觀能動性,畢竟他們是文化遺產的創(chuàng)造者和擁有者,是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摩梭人充分參與到文化遺產的保護中,是文化遺產保持其自身獨特性、本真性以及保證文化生存環(huán)境和發(fā)展條件的根本。如果摩梭人未能充分參與到文化遺產的保護當中,那么文化遺產的保護將難以落到實處,甚至還會因此對文化遺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