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音樂,又稱作“國樂”、“粵樂”。2006年5月20日廣東音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由文化部確定并公布為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故《廣東音樂大全(3)》使用“廣東音樂”稱謂。《廣東音樂大全(3)》是在傳統(tǒng)及近現(xiàn)代二千多首作品的基礎上,經專家反復篩選、定曲、定譜,精選出900首作品,擬分三集出版,每集300百首作品?!稄V東音樂大全(3)》作品從無署名的傳統(tǒng)曲目至有作者署名的各時期之作(部分作者相同的作品或按作者而相對集中)時間,以發(fā)表時間為基本順序編排的依據(jù),從古到今,由此可循廣東音樂歷史發(fā)展軌跡。《廣東音樂大全(3)》全力求全面客觀,打破地域局限,盡可能廣采博納,包容本省及全國乃至海外僑胞、外國朋友的有一定影響和基礎的廣東音樂舊譜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