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靜,漢族,西南財經大學法學博士、*高人民法院博士后。研究方向:民商法學、金融法學。已發(fā)表《從政府中心規(guī)制到社會共治:互聯網金融治理的新視野》《互聯網金融的監(jiān)管規(guī)則完善——以美英國家為鏡鑒》等二十余篇核心期刊論文,著有《我國影子銀行體系監(jiān)管的路徑選擇和制度構建》《擔保糾紛案件裁判規(guī)則(一)》等書。2017-2019年在*高人民法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間,參與*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民法典立法工作,協助起草了*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征求意見稿)〉研究意見的復函》和《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征求意見稿)〉研究意見的復函》等立法建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