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預計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此立法動態(tài)將對我國民法的法律淵源產生重大影響。隨著《民法典》的生效,《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根據司法考試到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傳統(tǒng),一部新的法律經表決通過后,即便在舉行考試的日子該法律尚未生效,當年的考試均會將該新的法律納入其中。故此,我們有理由相信,2020年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大綱會將《民法典》納入考試范圍;與此同時,由于前述民事單行法均將失去效力,這些法律不會再作為考試大綱的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