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燕,女,1973年出生,山東禹城人。任職于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荷蘭烏特勒支大學訪問學者(2014.12-2015.8)。在《行政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多篇論文,出版專著《中國公共聽證研究》。近年,積極服務社會,主持完成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和浙江省公路管理局等委托的《浙江省建筑節(jié)能管理辦法》立法后評估、《浙江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立法后評估、《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立法前評估和《浙江省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立法前評估等立法評估課題;2016年,入選*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 “雙千計劃”,在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法院掛職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