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體制改革歷來是社會主義國家改革的核心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共產黨的執(zhí)政地位、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治存續(xù)和社會主義道路的制度堅持。20世紀八九十年代蘇聯(lián)東歐社會主義陣營改革失敗的*教訓就出在政治體制問題上。在“一切權力歸蘇維埃”的旗號下,戈爾巴喬夫積極推進以蘇聯(lián)共產黨讓權放權棄權為核心的政治體制改革,力圖在法制國家框架下通過政治多元化和多黨競爭的方式,恢復和重建蘇聯(lián)共產黨的執(zhí)政合法性和蘇維埃政權的政治民主性。“如果想簡要地說明政治改革的意思,它是怎樣構思的,又是怎樣實施的,可以說,就是把權力從獨家操縱的共產黨手中交到按憲法本應屬于通過自由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的蘇維埃手里。”但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結果表明:蘇維埃政權的穩(wěn)固首先并且決定性地取決于蘇聯(lián)共產黨。當戈爾巴喬夫決定拆除蘇聯(lián)共產黨這一蘇維埃政權的政治核心部件時,他卻沒有找到一個能夠與之匹配的“民主代替品”,由此造成的結果就是蘇聯(lián)分崩離析、蘇共土崩瓦解。就像斯大林所說的那樣:“只要把黨動搖一下,把黨削弱一下,無產階級專政馬上就會動搖和削弱。”這一過程可以被稱為“來自上面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