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序 一 一個值得深入探索的刑法領域
序 二 “一國兩制”框架下的刑事法制互動與整合
導 論
第一節(jié) 香港式沖突引發(fā)的思考
第二節(jié) 概念及問題的界定
一、“刑事法制沖突”的概念
二、“法制沖突”與“法律沖突”
三、問題的提出
第三節(jié) 研究思路、視角及方法
第一章 香港與內地刑事法制沖突的典型案例
第一節(jié) 張子強案和李育輝案
一、案情簡介
二、爭議觀點
三、個案價值——以刑事法制沖突為視角
第二節(jié) 侮辱國旗、區(qū)旗案
一、案情簡介
二、爭議焦點
三、個案價值——以刑事法制沖突為視角
第三節(jié) 《基本法》第條立法案
一、情況簡介
二、爭議焦點
三、個案價值——以刑事法制沖突為視角
第二章 香港與內地刑事法制沖突的一般問題
第一節(jié) 刑事法制沖突的形式
一、司法沖突
二、立法沖突
三、憲制沖突
四、小結
第二節(jié) 刑事法制沖突的內容
一、兩地刑事管轄權的沖突
二、內地刑事條款在香港的實施
三、香港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自行立法
第三節(jié) 刑事法制沖突的主體
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二、中央人民政府
三、內地法院
四、香港立法會
五、香港政府
六、香港法院
七、余論
第三章 香港與內地刑事法制沖突的原因
第一節(jié) 憲制維度
一、基本法缺乏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明確定位
二、基本法缺乏合理的分權和有效的控權機制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立法維度
一、香港立法會的轉型
二、兩地刑事法律的差異性
第三節(jié) 司法維度
一、香港法院的轉型
二、兩地法律解釋的差異性
第四章 香港與內地刑事法制沖突的協(xié)調
第一節(jié) 規(guī)范性的協(xié)調機制
一、修改憲法
二、修改基本法
三、解釋基本法
四、兩地刑法規(guī)范的對接
五、完善內地刑事訴訟法
第二節(jié) 行為慣例
一、構建行為慣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刑事管轄權沖突領域的行為慣例
三、內地刑事條款在香港實施的行為慣例
四、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領域的行為慣例
五、基本法解釋領域的行為慣例
六、司法審查領域的行為慣例
第三節(jié) 協(xié)商機制
一、個案協(xié)商機制
二、協(xié)議協(xié)商機制
三、余論
結 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