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對新日本公司法,結合日本法院的新典型判例以及主流學者的各派觀點進行的體系化解讀。比如,對包括“多重股東代表訴訟制度”“設置監(jiān)察等委員會的公司”“公司外部董事以及外部監(jiān)事任職要件的修正”等日本公司法的新發(fā)展都有詳細論述。當然,本書的重要意義不僅在于其內容之“新”,而且在于該書是近藤光男教授畢生所創(chuàng)佳作中的大作,其與近藤教授的另一部著作“日本商法總則/商行為法”在日本“法律專業(yè)教科書及參考書類暢銷榜”長年占據著榜首位置。該書對“有限責任公司形態(tài)的廢除”“公司內部治理機關設置的細分化”“會計參與”“公司章程自治范圍的擴大”“類別股制度”“單元股制度”“新股預約權”“股東權的重構”“包括對第三人承擔責任在內的公司董事的責任制度”,以及“公司訴訟”等方面的介紹和闡述對我國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因此,本書對于初學人士乃至研習日本公司法的學者都有相當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