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勃興的公司自治理念和投資者異質化需求的推動下,當代公司法大都允許股份公司對股東權利進行非比例性配置,由此推動股東權利配置模式走向多元。在此背景下,我國《公司法》第103條仍然嚴守“一股一權”的單一配置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現(xiàn)實需要,盡快填補該法第131條預留的關于允許股份公司發(fā)行其他類別股份的制度空間已成當務之急。《股份公司股東權利配置的多元模式研究》在分析借鑒境外股份公司(公眾公司)類別股份的各種現(xiàn)實形態(tài)的基礎上,致力于從理論上揭示股東權利結構演化創(chuàng)新的內在機理,豐富和發(fā)展股權的理論體系;同時從實踐上推動我國股份公司股東權利配置從嚴守比例性的一元模式走向比例性與非比例性并存的多元模式的制度創(chuàng)新,為我國《公司法》第131條預留制度空間的盡早完善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