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哪些民事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2.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應該符合哪些條件?
3.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否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4.在什么情況下應推舉代表人去打民事官司?
5.民事訴訟中的必要共同訴訟人包括哪些?
6.什么情況下由法定訴訟代理人代為參加民事訴訟?
7.民事官司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去打?什么人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8.哪些人不能擔任委托訴訟代理人?
9.打民事官司時,應如何確定第三人?
10.哪些民事糾紛不能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11.當事人應到哪一級人民法院去打民事官司?
12.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該向哪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3.當事人什么情況下到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14.兩個法院都有權管轄的,當事人應到哪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5.什么情況下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16.什么情況下移送管轄?
17.侵權損害賠償官司應到哪個地方的人民法院去打?
18.哪些糾紛由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9.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20.債權債務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21.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決?
22.打民事官司的起訴狀應該怎么寫?
23.民事訴訟案件該如何申請回避?
24.民事訴訟中駁回訴訟請求的情況都有哪些?
25.訴訟代理人在打民事官司時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26.民事證據(jù)有哪些種類?
27.在民事訴訟官司中,原被告收集證據(jù)的方法和途徑是什么?
28.民事訴訟在什么情況下由法院調查收集證據(jù)?
29.打民事官司時,對哪些事實,當事人不需舉證證明?
30.打官司應如何防范舉證超過時限的風險?
31.民事訴訟中認定證據(jù)的標準是什么?
32.民事訴訟中法院審核認定證據(jù)的規(guī)則是什么?
33.特殊侵權訴訟該如何承擔舉證責任?
34.醫(yī)療事故糾紛患者起訴要準備的證據(jù)有哪些?
35.民事訴訟官司中債務糾紛案件應提供哪些證據(jù)?
36.經濟合同糾紛案件起訴時應提交哪些證據(jù)?
37.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案件的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證據(jù)?
38.繼承糾紛案件應如何舉證?
39.離婚案件應該如何舉證?
40.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jù)保全?
41.民事訴訟中,如何進行質證?
42.民事訴訟中,哪些證據(jù)不能在法庭上公開質證?
43.民事訴訟中證人是否必須出庭作證?
44.當事人在法庭上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有什么要求?
45.民事訴訟當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出示哪些新證據(jù)?
46.民事訴訟的期間怎么計算?
47.民事訴訟調解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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