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78年至1984年就讀于西南政法大學,先后獲學士、碩士學位,1999年至2004年就讀于北京大學,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先后被聘為中國政法大學、中南大學等博士生導師,并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等。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9年被評為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著有:《國家治理現代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大問題研究》、《民事訴訟的制度邏輯與理性構建——<民事訴訟法>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訴訟法講義——再審的理念、制度與機制》、《新民事訴訟法講義——執(zhí)行的理念、制度與機制》、《新民事訴訟法再審程序疑難問題解答與裁判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規(guī)則理解與適用》(擔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婚姻家庭卷)、(勞動爭議卷)、(房地產卷)、(侵權賠償卷一)、(侵權賠償卷二)、(民事訴訟卷)等著作五十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求是》、《法學研究》、《法學雜志》、《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兩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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