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紐約公約是國際仲裁法領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國際文書。世界各國的法院日趨統(tǒng)一并和諧地適用與解釋該公約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個國家加入了紐約公約。所有締約國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適用與解釋紐約公約的要旨。該公約對締約國國內法院應如何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實體問題以及管轄權等問題都有所規(guī)定。本指南旨在簡要概述紐約公約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對法官們如何決定該公約的適用范圍、對公約條文應當如何解釋和適用提供指引。它用語簡明扼要,可以作為進一步研究公約的路線圖。它的目的是為了回答在適用公約的任何階段中可能遇到的具體問題,而非作為綜合的參考書。它的對象主要是使公約能夠有效運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