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萊塞爾(Prof.Dr.jur .Thomas Raiser),1935年生于德國圖賓根。早年就讀于圖賓大學、波恩大學、柏林洪堡大學等大學。1962年獲得圖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69年在漢堡大學完成教授資格論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學任民商法學和法社會學教授,同時兼任過德國聯(lián)邦政府企業(yè)法委員會成員,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爾法庭法官,1992年以后任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民商法學和法社會學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目前仍然擔任德國柏林洪堡大學律師法學研究所理事會常務理事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社會學、民商法。萊塞爾教授學術成果頗豐,累計公開發(fā)表學術論著200余篇?!「咝褴姡K州大學文學學士,南開大學法學碩士,1995年赴德留學,先后就讀于柏林自由大學和洪堡大學法學系。2001年獲得德學院洪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F(xiàn)為同濟大學中德學院西門子和蒂森·克虜伯股份有限公司經濟私法基金教席教授,兼任文法學院法律系主任。共在國內外刊物上發(fā)表論文、譯文2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和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