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過情感研究》首先在理論上對罪過情感進行了定義與分類。并梳理了自十八世紀中葉資產階級刑事古典學派系統(tǒng)提出罪過理論學說至今的四個歷史沿革階段,分析了傳統(tǒng)罪過理論中沒有情感因素的名分和地位這一缺陷的成因。繼而提出應將情感因素納入罪過理論的必要性:(1)保持學科間的一致性;(2)實現(xiàn)罪過理論的自洽性;(3)解決罪過理論與司法實踐的脫節(jié);(4)正確定性率性犯罪。最后書稿重點落在凸顯情感罪過理論的實踐價值,尤其在司法實踐中日見深遠的影響:(1)實現(xiàn)犯罪本質及其種類的完全革新;(2)導致犯罪既遂標準的重新審訂;(3)可見罪過本質及其分類的重大改觀;(4)引領刑事責任根據理論的徹底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