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wèi)平,山東萊蕪人,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畢業(yè)。1986年研究生畢業(yè)留校執(zhí)教。1993年從講師直接破格晉升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學,先后在東京大學法學部和一橋大學法學部學習。1996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同年任《現(xiàn)代法學》主編。1999年初調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現(xiàn)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個人獨著《轉換的邏輯——民事訴訟體制轉型分析》、《民事訴訟:關鍵詞展開》等8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雜志上發(fā)表學術文章140余篇。奚曉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審判理論研究會割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十余萬字,曾先后參與了《合同法》、《票據(jù)法》、《擔保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保險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