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頭士是一部由挪威作家拉什·索比?!た死锼闺瓌?chuàng)作的的小說?!杜^士》首次出版于1984年。書名取自英國著名搖滾樂隊披頭士"the Beatles",所有章節(jié)皆以樂隊曲目命名。小說講述四個奧斯陸男孩在1965年至1972年之間發(fā)生的故事,生動描繪了他們的青春時光。這四個男孩有一個共同愛好:即對披頭士的崇拜,他們各自為自己以樂隊成員的名字起了綽號:約翰、保羅、喬治、靈格。每個人身上又隱藏著各自代表的那位成員的某些性格特征。故事的主角及敘述者名叫金·卡爾森(保羅),他在挪威納索登(Nesodden)區(qū)域的一棟避暑別墅內以回憶的方式完成了該故事的講述。當時他剛逃出奧斯陸高斯塔(Gaustad)的瘋人院。他復述了從1965年春天至當時(1972年冬天)發(fā)生的故事。金和他的朋友:古拿(約翰)、薩巴思迪安(喬治)和烏拉(靈格)一起踢球,收集披頭士的唱片,偷盜名牌汽車標志。最后這項嗜好在一次牽涉到大使館車輛的意外后被擯棄,所有的收藏都被扔到峽灣里。金是大家公認的撒謊者,而古拿確總在尋找真相。烏拉結巴而肥胖,而薩巴思迪安是個不折不扣的精神主義者。其時,金第一個找到女友:妮娜,兩人分分合合多年。男孩們卷進了挪威六十年代末的嬉皮士運動,并嘗試吸毒,而薩巴思迪安陷入太深,其余三人不得不前往巴黎尋找迷失的癮君子,并最終(1968)將他救出。后來金又遭遇精神崩潰,小說結尾描寫他在瘋人院中的經歷,時值1972年,挪威以民主投票的方式決定放棄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他最終還是逃出了瘋人院,并隱居納索登來完成他的故事。小說尾聲我們得到了來自妮娜的消息,她懷上了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