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龍云,漢族,山東濟寧人,1928年11月生。中共黨員。中國著名武術技擊家、理論家、教育家,上海體育學院教授,原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副院長。中國武術九段,國際級武術裁判。曾任上海體育學院武術教研室主任、體育系副主任,中國武術協會副主席,中國武術學會副主任,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委員,上海市職工武術氣功協會主席,第7屆全國政協委員。幼年習武,擅長華拳、少林、太極、形意諸技,尤精技擊。1943年、1946年,先后在上海與西洋拳擊家比賽,以中國拳法擊敗俄國拳擊家馬索洛夫、美國重量級拳擊冠軍魯賽爾,被人們譽為“神拳大龍”。1953年,在全國民族形式體育競賽暨表演大會上獲“優(yōu)秀獎”;后入選國家隊并兼任政治輔導員。1956年開始,屢任國際、國內武術比賽裁判長、總裁判長,任第11屆亞運會武術競賽委員會主任。多年從事武術教學、科研和管理,卓有建樹。著有《武術運動基本訓練》《華拳》《劍術》《少林寺拳棒闡宗》等專著十余部。曾主編我國第一部《武術競賽規(guī)則》,參與編寫全國體育院校通用《武術》教材。在報紙雜志上發(fā)表學術性、技術性、知識性文章七十余篇。為武術事業(yè)作出卓著的貢獻,1959年被國家體委授予“第1屆全國運動會先進個人”;1983年任全國武術遺產挖掘整理工作組副組長,第二年國家體委授予“全國武術挖整工作先進個人”;1985年被評為“全國體育優(yōu)秀裁判員”;同年,被授予“新中國體育開拓者”榮譽獎章;1988年榮膺中國國際武術節(jié)“武術貢獻獎”。1991年,享受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