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嘲笑的對象(代序)
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
任何權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罪責越重,刑罰越重
法律在懲罰前應予警告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為受處罰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會瑣細之事
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處罰
不作為也是行為
原因的原因也是原因
緊急時無法律
得到承諾的行為不違法
幼年人無異于精神錯亂者
無犯意則無犯人
不知法律不免責
法律不強有所難
受強制實施的惡行應當歸責于強制者
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
因為有犯罪并為了沒有犯罪而科處刑罰
刑罰與其嚴厲不如緩和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罰
存疑時有利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