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程序
治安案件辦案原則與要求
一、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據與辦案原則
(一)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據
(二)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原則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適用
(一)治安管理處罰適用的要求
(二)不予處罰的適用
(三)追究時效的適用
(四)對未成年人的適用
(五)對精神病人的適用
(六)對輕微違法行為的適用
(七)從輕、減輕處罰的適用
(八)從重處罰的適用
(九)對特定對象處罰的適用
(十)公安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
三、期間與送達
(一)期間
(二)送達
治安案件的管轄與回避
一、治安案件的管轄
(一)治安案件管轄權劃分的原則
(二)治安案件管轄的類別
二、治安案件的回避
(一)治安案件回避的含義與意義
(二)治安案件回避的實施
治安案件的證據
一、治安案件證據的含義與特征
(一)治安案件證據的含義
(二)治安案件證據的特
二、證據的分類及其意義
(一)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
(二)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三)本證與反證
三、證據的種類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
(四)被侵害人陳述和其他證人證言
(五)違法嫌疑人的陳述和申辯
(六)鑒定意見
(七)檢測結論
(八)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四、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
(一)非法證據的提出
(二)非法證據的類型
(三)確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意義
治安案件的調查
一、調查基本規(guī)則
(一)調查的特征
(二)調查的原則
(三)調查的內容
(四)調查中人民警察的資格
(五)調查中的安全保護措施
二、受案
(一)受案環(huán)節(jié)
(二)對特殊案件的先行處置
(三)難以判明性質案件的處置
三、傳喚
(一)傳喚的適用對象
(二)傳喚的方式
(三)實施傳喚應注意的問題
四、詢問
(一)詢問的地點和方式
(二)詢問的實施
(三)詢問中應注意的問題
五、勘驗、檢查
(一)勘驗
(二)檢查
六、鑒定、檢測
(一)鑒定
(二)檢測
七、辨認
(一)辨認前的準備工作
(二)辨認的程序及方法
八、抽樣取證
(一)抽樣取證的適用對象
(二)抽樣取證的實施
九、證據保全
(一)證據保全的要求
(二)證據保全的方法
(三)扣押
(四)先行登記
治安案件當場處罰程序
一、當場處罰程序基本規(guī)則
(一)當場處罰程序實施的主要法律依據
(二)當場處罰程序的特點
(三)適用當場處罰程序的意義
二、當場處罰程序的適用條件
(一)執(zhí)法主體具有法定性
(一)聽證的預備階段
(二)聽證的正式階段
七、聽證的中止與終止
(一)聽證的中止
(二)聽證的終止
八、聽證筆錄與聽證報告書的制作
(一)聽證筆錄的制作
(二)聽證報告書的制作
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一、治安案件終結
(一)結案的條件
(二)終止調查的條件
二、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一)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特點
(二)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應具備的條件
三、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程序
(一)辦案期限
(二)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的告知
(三)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的審查
(四)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內容
(五)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后的告知
(六)違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七)特殊情形的處理
四、治安案件的案卷
(一)治安案件案卷管理的要求
……
治安調解
執(zhí)行程序
涉外治安案件的辦案程序
涉案財物的處理措施
治安管理處罰的執(zhí)法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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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復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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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復議的受理
公安行政復議的審查
公安行政復議決定
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賠償
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