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根據(jù)現(xiàn)代企業(yè)理論,上市公司是由股東、債權人、管理者、員工、供應商、顧客、政府以及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組成的一系列契約的聯(lián)結,各利益相關者都需要上市公司提供自己需要的信息來進行決策。同時,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披露是溝通證券價格與企業(yè)價值之間的橋梁,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證券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及時、全面、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使信息需求者能夠隨時了解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并作出相應的決策,保證證券市場的高效運行。我國的證券市場自成立以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直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信息披露舞弊事件層出不窮,瓊民源、紅光實業(yè)、鄭百文等舞弊丑聞一波未平,接二連三地又發(fā)生了銀廣廈、麥科特、科龍電器等惡性造假案件。在西方發(fā)達國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并非完美無缺,進入21世紀后,美國相繼爆發(fā)了安然(Enron)、世通(Worldcom)等重大信息披露舞弊事件,意大利也發(fā)生了帕瑪拉特(Parmalat)事件。這些事件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信心,動搖了證券市場運行的基石。面對接連不斷的信息披露舞弊丑聞,各國政府積極地采取各種措施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雖然采取的措施不盡相同,但是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jiān)管是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