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千百年來多種文化的交往、碰撞與融合,祭祖儀式的內容程式與品格亦發(fā)生著變異。例如苗族的法壇教派分化為苗祀與客祀。一百零八堂儀式中,三十六堂為苗祀,七十二堂為客祀。前者搬請的全系苗族的大神,使用的全是苗語;后者多數(shù)為客神,融進了儒、釋、道的內容,用的全是漢語。土家族的梯瑪壇班分化出梯瑪壇與儺愿壇,兩者并存,其香腳(行壇區(qū)域)分野明顯。如龍山縣從中部橫斷,以北為儺愿壇香腳,以南為梯瑪壇香腳。法事內容當然各有不同了。純苗、純土的正宗教派,其品格保持得比較純凈,對相關專題研究確有正本清源之效。 湘西祭祖儀式歷史悠久,特色濃郁,品類多樣。酉水作為交通主動脈為它的流布與傳承提供了必要的生存環(huán)境;濃烈的崇祖意識在它身上打下了諸種歷史的胎記;儀式過程實錄了各種民俗事象,壇堂的規(guī)范法則使它逐步孕育成熟了原始戲劇的品格,嚴格的傳承機制存續(xù)了各自教派的特性。為了生存和發(fā)展,它在文化交融中潛移默化,有的已經面臨“藝絕人亡”的瀕危處境。這類厚重的文化遺產,已被列為湘西州“非遺”工程重點搶救對象。 誠然,由于時代的局限,幾乎所有的儀式都摻和著迷信的渣滓和封建的色調,設若全部剔除,又唯恐破壞了原生態(tài)狀貌,失卻了原汁原味。作為古代先民精神與文化的種種符號,亦不便從中進行分割與剝離。我們權且從“文化遺產”這個特殊的理念出發(fā),進行了謹慎的局部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