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是為一年級法學專業(yè)學生開設的民商法系列課程的人門課程,屬于專業(yè)基礎必修課,主要為學生提供民法的術語、民法的學習方法、民法的構架以及民法的理念等,從而為以后學習《合同法》、《物權法》以及《公司法》等課程打好基礎。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本教材在編寫時力圖把握以下“三個核心點”:一是寫作形式簡潔明了。德國著名民法學家曾經說過:《民法總論》課程就像列車時刻表符號的說明。的確,《民法總論》涉及了大量的概念以及概念之間的比較,干巴巴的堆砌易使人生厭。我們受到日本和臺灣地區(qū)一些教材的影響,試圖在一些概念比較時,用圖表的形式代替重復冗長的文字說明,使學生們有直觀、感性的認識。 二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民法規(guī)則只有在實踐中得到應用才有生命力。本教材在寫作時注意吸收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做法,如在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之后,將法院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公告附在后面,讓學生知道基本的司法文書格式以及實踐與立法之間的差距,同時可以引導同學去研讀資料,去進一步探索。 三是服務同學,方便同學。本科三年級時,不少同學會選擇去報考研究生或者司法資格考試。在學習民法基本原理與規(guī)則的同時,也能為這兩類考試做一些準備,豈不是兩全其美的好事!為此,本教材在標題上用■、▲注明該問題分別是司法資格考試、法學碩士研究生的考試重點,用●表示本課程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