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法原則
1.以保障程序公正,完善訴訟程序為民事案件處理的原則
2.既判力規(guī)則的應用和對重復訴訟的判斷標準
3.將善良風俗原則引入民事審判工作
二、管轄
1.級別管轄和法院內部各民事審判庭對案件管轄分工問題的處理原則
2.對于超過答辯期以后提出的管轄異議問題的處理
3.雙方關于可向各自住所地法院起訴的約定的效力認定問題
4.企業(yè)破產中清算組因履行清算職責涉入糾紛的地域管轄問題處理原則
5.災區(qū)群眾異地安置后涉及民事訴訟的地域管轄問題處理原則
6.管轄權異議案件程序處理及流程管理
7.指定管轄以便于訴訟和審理為原則
8.侵權案件管轄問題處理原則
三、審判組織
四、回避
五、訴訟參加人
六、證明與證據
七、期間和送達
八、調解
九、財產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
十、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十一、訴訟費用
十二、審理程序一般
十三、起訴與受理
十四、判決和裁定
十五、簡易程序
十六、二審程序
十七、特別程序
十八、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十九、公示催告
二十、執(zhí)行程序
二十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二十二、仲裁
二十三、涉外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