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方法是20世紀后期確立和完善起來的一種新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其顯著特點就是強調發(fā)展主體能夠積極地參與活動(項目)的決策、實施、管理和利益分享的全過程。目前,這一方法已經在我國很多國際合作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實施和評估中得到了應用。實踐證明,參與式方法不僅有利于提高活動(項目)規(guī)劃設計的合理性,同時也容易得到各相關利益群體的理解、支持與合作,保證活動(項目)實施的效果和質量。 近年來,云南、貴州、四川、山西等省在退耕還林工程中部分地引入了參與式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本書在深入、廣泛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上述四省的做法、經驗、效果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總結,通過與傳統(tǒng)方法的比較,分析了參與式方法的優(yōu)點和限制因素,提出了在退耕還林工程中引入參與式方法的具體步驟,可供退耕還林工程的管理、規(guī)劃設計、實施部門有關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