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魯怡。1973年生人,山東齊河人.,1994年畢業(yè)了于山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秋人英國諾大開眼法學院,獲得悶際商法碩垣士學位,2004 年回國進入青島大學法學院任教,2006年級2008年先后兩次被評為青島大學法學院優(yōu)秀教師,期間還擔任山東省生態(tài)文明研究會常務理事。2006年9月考入華東政法大學,、主修國際公法專業(yè),2009年7門畢業(yè)并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博士學位淪文《歐盟國際移民法律制度研究》被評為2009年度華東政法大學優(yōu)秀博士淪義,2009年9門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學術領域: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經濟法等領域、主要著作:參編《國際法》等尚等法學院校教材,仁持、參加多項省部級課題研究。在《河北法學》、《山爾大學學報》等中文核心期川發(fā)表專業(yè)淪文近二十篇。